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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12-17 点击:[]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1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条件,根据《红宝石网站hbs本科生表彰奖励办法》和《红宝石网站hbs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如下:

1、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将评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1)、(2)、(3),(4)、(6)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于12月20日上午12 :00前将申请表(申请表从学生处主页下的“奖助学金申请”中下载表彰奖励申请表)交到公管学院学工组,学院将最终确定人选。

附:名额分配表(括号内为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6)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3)

省级优秀毕业生(1,推荐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推荐名额)

公管学院

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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