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Version
首页>>新闻信息>>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学校就业中心就业信息[紧急]
来源: 时间:2007-11-12 点击:[]

接学校就业中心通知,我院学生是该招聘会重点招聘的对象之一。希望大家积极参加!

主办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2008年度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宣讲会

招聘会时间

2007-11-13 8点30分

招聘会地址

就业中心204

招聘会内容

江西省赣州市2008年度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培养锻炼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储备一批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面向全国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决定,今年继续面向全国选拔3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除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基础理论较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江西省2008年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为准。

二、优惠政策

被选拔的大学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科生可安排乡镇长助理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表现优秀的可提任乡镇党政副职实职;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安排乡镇党政副职实职。特别优秀的选拔生,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以破格提拔。在选拔、调整领导班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选拔生。

2、由市、县重点加以培养、管理,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大胆选拔使用。所有分配到基层的选拔生指定一名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结对帮带。

3、今后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拔生中考选。

4、被选拔的应届及历届(未在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大学生未转正定级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1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给本科生每月增发30元生活补贴(相当于原规定的高套一档职务工资),给硕士研究生每月增发60元生活补贴(相当于原规定的高套两档职务工资)。

5、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如单位无住房需要租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房租费。

6、给予赣州市外籍选拔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往返路费。

7、户口一律落户所在县县城。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江西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选拔3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列为一个职位招考,按计划录用后再分配工作岗位。选拔工作分为九个阶段:

1、公务员考试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要根据《江西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及时报名参加江西省公务员考试,选取赣州市选拔生职位。选拔工作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长春、北京、西安、西宁、兰州、成都、昆明、广州、济南、武汉、合肥、上海、南昌、赣州等地设立若干个笔试考点,报名时,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如某一考点报考人数不足30人,该考点将取消,考生将调节到就近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计划录用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即可开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赣州市参加面试。面试时,对赣州市以外考生视路途远近给予一定的差旅费补助。

4、体检。面试次日,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赣州市进行体检。

5、政审考核。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成绩高低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或社区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

6、正式录用。政审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7、岗前培训。组织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委党校集中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培训。

8、岗位分配。先公布工作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

9、组织派遣。根据考生志愿,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市、区)乡镇或街道办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联系电话:0797-8391305/8391200,电子信箱:zzbrck@ganzhou.gov.cn

2、选拔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和“赣州选拔生网”(www.gzxbs.cn)发布公告。考生要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事局

2007年10月20日



上一条:学生就业助导与职业发展协会招新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生接待日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红宝石网站hbs -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设计与制作:红宝石网站hbs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